去年8月左右,宝安多个社区股份公司董事长(即俗称的“村长”)被带走调查,调查显示一名开发商在与社区合作开发建房过程中,大肆向“村干部”行贿。日前,这一腐败窝案陆续判决。其中宝安沙井沙头社区更是遭到一锅端,8名“村干部”受贿超过千万元。
来源 | 奥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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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天价树”事件遭质疑
2015年8月l2日,宝安区纪委工作人员以办理信访案件、现场调研黄麻布社区工厂为名,联系黄麻布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长罗某威至一厂房现场。在现场,工作人员将罗某威控制,随即带回纪委工作点接受调查。
西乡黄麻布社区曾于2013年年底卷入舆论漩涡。深圳市2013年度审计发现,宝安区补贴黄麻布社区“万村绿”建设资金40万元,该社区支出31.5万元用于购买2株樟树、1株秋枫绿化社区办公楼。
这一天价树事件经曝光,引发强烈质疑。当时黄麻布社区书记罗某威接受媒体采访,澄清称,大运会时期,全广东省树木的价格都普遍上涨,其中较大的一棵樟树费用为16万元,较小的樟树10万元,而秋枫为6万元左右。不过有业内人士就表示,报价6万都还有得赚。当时网上即有人质疑,“村干部”存在中饱私囊的嫌疑。
罗某威被控之后,交代了与开发商许某钦存在利益往来,收受许某钦给予的利益好处。2016年8月25日,民警赶赴福建对许某钦实施抓捕,并带回宝安区纪委工作点接受调查,许某钦在承认行贿罗某威后,还供认行贿宝安区凤凰岗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甘某辉、深圳市宝安区沙头股份合作公司两任董事长钟某祥、钟某峰。
受这一案件牵连,沙头股份公司即宝安沙井沙头社区干部遭到一锅端,共计有8名社区干部以及社区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遭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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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土委也有干部被牵出
除此之外,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深圳市规土委有关干部、部分上市企业高管也被牵出存在有职务犯罪行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开发商许某钦,系福建籍商人,深圳市中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控制了多家投资、商贸公司。许某钦在深圳有多个地产项目,其中在宝安区域较为集中,不少项目均是通过与社区股份公司合作来实施。为了获得项目以及推进项目,许某钦大肆向“村干部”行贿。
法院判决显示,2008年6月,深圳市中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凤凰岗股份公司签订了《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对凤凰岗第一工业区进行旧城改造,合作开发的楼盘名为“中熙香槟山”。
在合作开发楼盘期间,需要社区股份公司董事长甘某辉代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召开董事会讨论通过项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等事项。许某钦为了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多次向甘某辉行贿,金额达人民币400万元,港币60万元。甘某辉一审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三年。
2010年7月份,深圳市中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黄麻布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由于未获审批,该项目未动工。2010年l0月份,深圳市友高投资有限公司与黄麻布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合作建设厂房,该厂房已经竣工。
深圳市中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友高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许某钦。在前述合作中,需要黄麻布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罗某威代表股份公司签订合同、召开董事会议讨论通过项目、召集全村股民进行投票等。
从2010年至2013年,许某钦为了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多次向被告人罗某威行贿,行贿金额达人民币450万元,港币50万元。罗某威终审被判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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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社区8人被查处
在与沙井沙头社区合作过程中,该“村干部”共有8人被查处,可谓是一锅端。2009年8月、2011年4月,许某钦与沙头公司合作开发了中熙商业广场项目(无产权)、香莎公馆(商品房)。
从2009年至2015年,许某钦为了获得上述两个合作项目,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多次向沙头社区的干部行贿。
经查,嫌疑人许某钦向股份公司两任董事长行贿额度总计超过千万元。其中向现任董事长钟某峰行贿人民币1250万元、港币500万元。钟某峰被法院一审认定实际获得贿赂款人民币300万元、港币180万元。其他6名社区干部及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则从中各自分得人民币100万元、港币50万。
前任董事长钟某祥单独以及共同分得款项合计50万元、港币100万元。这8名干部一审分别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中现任董事长钟某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他7人则都被适用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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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审被罚530万 获刑两年六个月
除了向这些“村干部”行贿之外,许某钦及其控制的公司还涉向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党工委原委员陈国超行贿港币50万元,用于摆平其所开发项目周边环境卫生以及停车场问题。
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所控制的4家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处罚金合计530万元,许某钦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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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近年来深圳房地产行业火爆。而社区股份公司持有土地,“村干部”因而屡屡成为开发商座上宾,是开发商巴结与笼络的对象。
在合作模式上,通常由社区股份公司提供地块,开发商负责房屋报建,双方根据比例来分割房产面积。
双方的合作开发一方面解决了开发商开发资源紧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开发商可以从中获得大量利益。近年来,开发商为获得与社区股份公司合作建房而向“村干部”行贿案件屡屡发生。其中“20亿村官”周伟思案则是其中典型代表,周伟思亦从类似合作建房中收取巨额好处,这一案件历经两年多的审判,仍无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