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房主违约的四种情况,购房者应该这么办!

发布日期::2016-10-30浏览次数:382

摘要:在二手房市场中,房屋买卖最大的风险是什么?恐怕是因为房价的涨跌。房价跌了,购房者想毁约;房价涨了,房主想毁约。 试想一下,买第一套房或者卖了自己的小房子想换套大房子,遇到房主毁约,买不到房子不说,手中的现金却有可能因为房价上涨而面临购买力缩水的风险。 在说明毁约的各种情况之前,我们先来梳理下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简化): 看房选房签约订房资金监管办理贷款缴税过户物业交割 看房选房支付定金并签约审核资质并网签申请贷款、银行面签缴税过户物业交割并入住。 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一般房主毁约分为四个阶段,

在二手房市场中,房屋买卖最大的风险是什么?恐怕是因为房价的涨跌。房价跌了,购房者想毁约;房价涨了,房主想毁约。


试想一下,买第一套房或者卖了自己的小房子想换套大房子,遇到房主毁约,买不到房子不说,手中的现金却有可能因为房价上涨而面临购买力缩水的风险。


在说明毁约的各种情况之前,我们先来梳理下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简化):


看房选房签约订房资金监管办理贷款缴税过户物业交割


看房选房支付定金并签约审核资质并网签申请贷款、银行面签缴税过户物业交割并入住。


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一般房主毁约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


1、已交定金未网签;


2、已网签未贷款;


3、已贷款未过户;


4、已过户未入住。


房主在这四种情况下违约,购房者可以做什么?




第一种、已交定金未网签


从各种房产纠纷的结果来看,购房者如果只交了定金,主张要求继续完成交易的困难比较大。也有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完成了房屋过户,前提是房子本身不存在产权和抵押纠纷。


第二种、已网签未贷款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的成功率很大,但有一个非常大的障碍——全款支付。


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房主拒绝过户,双方必须走司法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购房者掏全款才能支持购房者的诉求。对于购房者来说,首付已经很艰难了,如果再掏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来全款买房,难度可想而知。很多购房者也因此不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这里有一种操作方式——先借钱后补按揭,我们希望购房者了解,虽然您不一定会采纳。


法院要求购房者全款支付,购房者可以先借钱,然后完成过户拿到房产证,然后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这种方式的难点并不在借钱,借钱的渠道有很多,而是在于补按揭的风险。如果补按揭无法顺利办下来,又要承担巨额的利息成本,普通购房者是难以承受的。


补按揭是什么?


购房者向他人借钱或者通过融资工具完成全款购房,然后以房产证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补做按揭贷款,然后偿还全款买房时欠下的债务,这个银行按揭贷款就是“补按揭”。补按揭一般要求在房屋过户完成后3年内申请,超过这个期限,银行一般不予受理。贷款的额度和还款方式跟正常的银行贷款没有区别,有点类似于买房流程中的过桥。


购房者须注意的是,现在银行贷款在供需两端都有所收紧,先咨询银行是否支持补按揭,再决定是否要坚持完成房屋过户。否则,购房者刚打赢官司就得卖房了!


第三种、已贷款未过户


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多半是因为房子升值。房子产权还在房主手里,自己却要背负贷款,的确有点难以接受。但从此类纠纷的结果来看,购房者获得支持的难度颇大,除非按照第二种方式处理:购房者全款买房。否者,购房者最多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


第四种、已过户未入住


这种情况下,房主不愿意腾房子也不现实了,房子过户完成,房产证都已经完成更名了,原房主已经跟这套房子没关系了。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出现,房主才有可能要求撤销房屋过户。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价变动带来的交易纠纷非常多,购房者要擦亮双眼。你们应该在交易中搞清楚房屋产权状况,是是否所有产权人都同意卖房(现实中房主以配偶不知情为借口要求毁约的情况非常多),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交易方式、违约处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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