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增15省市可异地受理身份证,快看有没有你老家?

发布日期::2016-11-02浏览次数:329

摘要:以前在深圳丢身份证,本能反应就是—— 回老家补办。 请假扣钱就算了,而且到处实名制哪都不能去。 不过,从今天(2016年11月1日)开始,深圳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省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居民可在我市2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同时,深圳市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以前在深圳丢身份证,本能反应就是——


回老家补办。


请假扣钱就算了,而且到处实名制哪都不能去。




不过,从今天(2016年11月1日)开始,深圳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第三批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省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居民可在我市2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同时,深圳市户籍居民也可在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申请异地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而且,该政策是在前期已经开通广东省内、海南省、北京、上海、天津等省(直辖市)户籍居民在广东省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群众而做出来的。


看看有没有你的家乡,简直大爱深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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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特意提醒: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4个自治区全境以及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部分地区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的范围、条件


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包括有效期届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三种,适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在读的上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的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跟前期我市开通的广东省内、海南、北京、上海等省(直辖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条件、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一致,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方式。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的准备资料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收费标准


有效期满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


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以下是深圳市公安局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一览表:




还没开通到自己家乡的小伙伴也别桑心,


相信深圳很快就会跟你的家乡连接在一起的。




信息来源丨深圳新闻网、深圳公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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