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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注定是一个惊心动魄的三月!
3月26日晚间,北京传闻已久的“商住限购”大棒终于落下!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将调控“王炸”终极杀招甩向了此前搅动市场浑水多年的商住项目!其招数不可谓不狠!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大招儿的真面目: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分明就是说,已经买了的,就砸手里吧您呐)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还想买的,就只能全款了)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2017年3月26日
从“317新政”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补充调控可谓是快!准!狠!想必,之前还打满了鸡血准备冲上房价上涨末班车的你已经彻底缴械了,曾经躁动的心,从充血到迟疑到哇凉,也就这么不到十天的时间。楼市,真特么无常,就跟人生一样一样!
不知道一个字一个字看完这个政策之后,你是什么感觉?已经买了的,我知道你还有些窃喜,幸亏早下手了——你难道没看到,那政策分明表示,你要砸在手里了么?(当然,买商住纯粹是为了解决自住需求的除外!还有,那些打算长期收租子的也除外!)与这些人想比,那些没买的,貌似好像更值得庆幸!
现在想想此前那些东平西凑、砸锅卖铁也要买“上车”的人们,是不是sa!!那哪儿是开往春天的末班车,那分明是有去无回的死亡列车啊!不知道到了此刻,还在盘算着买房的人,还有多少?
世界终于安静了!弹房君啥也不想说了,都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