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何重拳治理“商改住”? 梳!理!人!口!

发布日期::2017-03-27浏览次数:310

摘要:自上周五(3月17日)至今的十天内,北京连续出台7项调控政策,引导商品房市场回归理性。 3月26日,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一句话:不是住宅,就不是住宅。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一句话:“小户型

自上周五(3月17日)至今的十天内,北京连续出台7项调控政策,引导商品房市场回归理性。


3月26日,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一句话:不是住宅,就不是住宅。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一句话:“小户型、低总价、不限购”拜拜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一句话:敢乱改,必严办。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一句话:个人买新建商办?不行!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句话:个人卖二手商办?行!还能找到接盘的吗?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一句话:上午链家已经把商办类产品(包括商住产品)全部下架。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一句话:全款!全款!全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一句话:土地是粮袋子,资金是钱袋子,没有这俩袋子,怎么做开发商?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一句话:敢耍花招,遗臭万年。


至此,十天内北京一连续出台7项政策,涉及新房、二手房、商办、民政、信贷、社保、购房人、开发商等各个层面。那么,此轮前所未有的高集度、全范围调控的核心又是为什么呢?


对此,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就明确表示:是为了


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疏解整治调控人口




此前在2016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和通州区政府曾联合发布通知,对通州区的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含商务办公和配套商业)项目的销售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但其他区县对商办类项目并未跟进实行严格的管理措施,这造成了对商办类项目管理的区域不均衡现象。一些区县的商办类产品仍在热销。


陈志说,从去年的930新政到今年的317新政,北京对于住宅的调控逐渐加力,一些开发商反而趁此机会打着“不限购、限贷”的旗号,大肆推销商办类产品。近期市场上的商办类产品的销售也出现了过热的现象。


“此次北京市及时出台了对商办类项目加强管理的政策,力度空前,可以有效的抑制商办类项目的过热,而且也使得原先只在通州一个区实行的政策,成为了全市普遍实施的政策,有利于从整体上对商办类项目实行统一管理。”陈志说。


他表示,此次,北京市从规划、建设、销售、使用、信贷等全链条、各环节集中发力,对商改住“零容忍”。商住本身就是开发商为了利益制造出的“伪住宅”,这类项目既破坏了城市发展格局、弱化了限购政策效果,在实际居住中还存在生活成本高、没有配套、环境嘈杂、安全隐患等问题。


此次,北京商改住调控措施既是继3.17楼市新政以来,再一记重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又是对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有效促进人口调控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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